·设为首页·添加收藏 
目前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 字号: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沈健
住所  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开办资金(万元)69.8408经费来源经费自理
年初数(万元)61.52期末数(万元)70.32
宗旨和业务范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及施工质量检测的具体监督管理事务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0063187845B举办单位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在建设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盯中心职能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开展的主要工作:回顾全年工作,我中心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全市督查指导。包括开展环保督查整治。印发《绍兴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管控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力量成立4个督查组,对8个重点区域工程开展全覆盖督查,对16个直管工程派员驻点,实施一对一监管,全方位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健全扬尘治理机制。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精细化治尘指导手册》、《关于明确重点区域房屋市政工程扬尘管控要求的通知》等;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印发《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抓好创优示范促进质量提升推荐21个钱江杯项目,考核认定64个兰花杯项目;开展房屋质量安全保险调研;开展各类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宣贯培训;谋划数字化监管。(二)强化直管工程监管。包括强化检查利剑作用,扑下身子,迈开步子,以“加强日常检查”促“持续巩固提升”;深化轨道交通安全管控,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管控措施,对易发频发风险源实施有效防范;严控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形成以隐蔽工程验收为起点、首件验收为样板、举牌+视频验收为手段、分部工程验收为基础的轨道交通工程全过程质量验收体系;严抓快速路工程安全监管,紧抓“两张清单”和“三位一体”监管模式不放;做好快速路工程质量管控指导服务,完成绿云路高架质量验收和10个快速路工程标段有序推进;做好消防验收指导工作和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技术指导服务。(三)加强中心内部建设。包括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抓实党建引领。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一年来通过各位员工的努力,顺利的完成各项工作,无论在工程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二)本单位无经济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监管队伍年轻化,经验不足且流动性较大。(二)行业带头作用欠缺。制定的标准、研究的课题等数量不足。
四、下一步打算(一)提升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二)持续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三)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四)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业务能力的学习和人文关怀,既能培养人更能留住人;(五)提升中心标杆模范和行业领导能力,增加课题和地方标准的研究编撰工作。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7月事业单位证书到期换证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