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杨洋 |
住所 | 绍兴市渔化桥河沿39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5356.43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年初数(万元) | 20537.14 | 期末数(万元) | 15356.43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城镇危旧房、物业行业管理、白蚁防治、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房屋租赁等工作;编制市区征收计划、指导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0047134511XM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一是创新实施全市域购房消费券。出台《关于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激活房地产消费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开展购房消费券政策落实情况评估。相关做法获省专班肯定,多次在新华社、绍兴媒体宣传报道,并在《浙江建设》专刊向全省推广。二是发布《关于实现共同富裕支持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通知》,从支持对象、房源筹集、房源要求、补贴金额、租购并举等方面明确基本原则,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出台实施细则。三是加强专班调度监测。专班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全市房产去库存、保交楼的专项工作会议以及局每月召开的房地产条线工作例会,定期走访调研楼盘,每月编制房地产分析报告。配合做好“好房子”问卷调查工作,编制调研报告。联合市委政研室起草《房地产去库存问题及对策思考》、新时代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等课题报告。2.强化房地产风险防控。一是持续开展项目风险摸排。每月更新房地产项目风控表,落实“红黄绿”分档管理。二是加快推进项目保交房。三是加强“保交楼”金融支持,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近两百个在建房地产项目开展信访舆情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对工程项目推进缓慢、工程款未及时支付等方面群访问题比较突出的房地产项目,制定“一案一策”,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包案领导,进行销号管理。五是打好保交房攻坚战。根据国务院保交房会议部署,成立绍兴市保交房工作专班,印发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联合自然资源、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定期会商研判,形成保交房工作的强大合力。督促属地制定“1+N+X”一揽子方案,按照分类处置原则抓好落实。3.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开展房产核查、房企资质审批工作。二是持续三年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三是做好楼宇命名管理。四是做好房地产信访处置工作。(二)推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1.规范开展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专项治理。一是出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绍兴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工作举措,落实时间安排。二是全面开展公共收益摸排。对全市的住宅小区进行公共收益摸排并录入系统,督促各地进度。三是推进“清廉物业小区”创建。结合“清廉物业小区”标准中的物业服务内容三公开及财务清廉监督内容,推进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四是建立“晒服务、晒收益、晒信用”三晒机制。在小区醒目位置公开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及在管企业信用等级,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是制作并印发《绍兴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手册》,分发至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各街道(乡镇)、社区、业委会等,在《新华网》上对我市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专项问题整治进行宣传引导。2.强势推进电梯相关工作(1)规范开展加装电梯工作。一是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将嵊州盛都花苑北区列为全市整体加装试点,推进三区完成整体加装小区至少1个。二是推进《绍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2)迅速开展电梯更新工作。一是百日攻坚,不断探索。积极落实《浙江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通过与电梯公司、属地街道、相关部门等座谈调研,摸索出电梯更新的“绍兴模式”,制定《绍兴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指南》,以供各地快速落实。二是提前谋划,分享经验。提前谋划2025年电梯更新工作。通过不断摸索、实践,推广多种电梯更新模式,形成绍兴老梯的幸福“梯”升模式。3.加强行业督察监管。一是开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督察。对各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深入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开展物业领域内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开展物业服务等级及物业服务业信用评价调研。赴外地听介绍、谈经验、看现场,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考察。四是开展“美好家园”创建活动。根据住建部、省厅创建“美好家园”的文件精神,做好“10+3”,成功创建10个市级“美好家园”项目,其中2个获批省级“美好家园”。五是指导物业协会开展各类活动,组织开展高层消防培训,举办物业项目经理培训班。(三)实质性解危城镇住宅危房落实2024年度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目标任务,督促各地按照省定、市定年度任务实施城镇危房解危,及时在省厅系统更新实质性解危情况,确保“解危一处,销号一处”,实现解危销号完成率100%。同时配合做好城乡自建房排查工作,开展第四轮在绍高校校外住宿大学生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未发现隐患。(四)全面整治外墙脱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全市既有建筑(住宅小区)建筑外墙脱落安全隐患情况,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既有建筑(住宅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作的通知》,按“20%、60%、20%”分解三年计划。全市已完成住宅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维修整治235幢,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51.61%。(五)妥善处置山阴城隍庙项目后续推动召开山阴城隍庙前26号回迁改造后续相关工作市政府协调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对接有关部门,开展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及初步清算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支付长业集团代建尾款;与回迁户签订三方协议、开具相关发票及票据,办理不动产权证。(六)加快城市更新及房票使用加强对各区、县(市)征收中房票使用的指导,出台《关于优化房票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做好对各区、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指导工作;做好2024年拆改计划的督查工作;做好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工作。(七)加强资产管理1.推进住房办资产处置有关工作。做好整体资产移交准备。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住房办资产处置的批示精神及专题协调会议具体要求,做好资产盘活工作,研究解决市住房办剩余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票据开具、税金缴纳等问题。并邀请多部门召开市住房办资产处置工作商讨会,做好移交准备工作。2.做好办公室固定资产清理有关工作。为进一步清理账面积压多年的报废固定资产,中心于年初启动固定资产整体盘点工作,全面梳理并掌握库存、在用固定资产,后已分三批对固定资产作清理报废工作。3.高效做好直管公房非住宅管理工作。一是对49处非住宅进行公开拍租,成交39处,非公开拍租1处,续租56处。二是经济效益显著。收缴直管公房租金1370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做好安全管理。共受理群众报修112处,完成维修112处,完成配电房改造5处,完成住户回访98处。截至目前,未发生房屋坍塌伤人、维护施工安全等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八)扎实做好房屋白蚁防治公共服务按照三服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受理。抓好预防工程回访、检查维护工作,坚持化学屏障白蚁预防工程15年包治期的管理服务。开展白蚁种群分布情况调查,布局新型的白蚁防治药剂研究,加强技术研究解决行业痛点,大力开展白蚁防治科普知识宣传。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落实‘房住不炒’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等要求有差距;城乡危旧房化解进度较慢;一些历史遗留项目问题处理不及时;落实国家审计署重大审计问题整改有差距。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抓好房地产经济指标。2025年全市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力争同比正增长,确保排名全省中上游、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2.持续推进去库存。一是精准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工人、困难家庭等特定购房群体,鼓励有条件的区块持续优化购房消费券政策。二是推进购房消费券。持续优化购房消费券政策体系,精准定位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工人等特定群体,推广深化“青年安家”“人才乐居工程”等支持政策。三是加大城市更新力度。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城中村改造、城镇危房治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创造和拉动住房需求。对城区楼龄三十年以上、砖木预制板结构、损坏严重的小区,鼓励各区、县(市)通过以拆代改、发放房票等方式,激发刚性需求。四是提高房票使用率。加强市场调研和项目摸排,确保有效拆迁。进一步优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快推进房票可转让,实现房票可流通,促进房票更多更快投向新房市场。五是支持国企收购。按照因地制宜、以需定购、自愿参与的原则,支持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用房,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收购用途拓宽至安置房、城市D级危房房屋调换等。3.扎实推进保交房。一是持续推进保交房工作。做好在建已售难交付住房项目动态管理,针对新项目因销售困难、资金断裂可能导致新的交付风险时,提前介入并采取措施,确保不停工、不烂尾;对攻坚战项目落实“一项目一策”,有力有序推进分类处置,全力完成保交房。二是加强白名单项目融资保障。进一步完善白名单制度,按照“应进尽进、应推尽推、应贷尽贷”原则,加大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推送力度,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加大保障力度,全力完成项目合理融资和建设交付。三是持续开展风险排查,落实分档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严防因项目销售困难、资金短缺产生新的交付风险。4.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是科学编制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根据住建部和省厅工作部署,科学编制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提前谋划2026-2030年住房发展规划。二是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各区、县(市)至少落地实施1个现房销售试点地块,在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提高开发贷额度、延长开发贷期限、降低开发贷利率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逐步提高预售条件,用三年左右时间,从预售条件正负零,逐步提高到竣工备案,直至现房销售,实现“所见即所得”。三是加快好房子供给。督促指导各区、县(市)至少落地实施1个“好房子”试点项目。做优户型功能设计,用好绿色建筑材料,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居住品质要求,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好房子”,激发新的住房消费需求。(二)推动物业高质量发展1.深化物业规范性管理。根据管理实际,结合8月赴杭州滨江区学习的先进经验,修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完成我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2.强化物业行业整顿。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继续组织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督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督察等,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委会公共收益规范管理情况不断进行规范。3.继续推进加装电梯和电梯更新。积极推广整体加装模式,每个区、县(市)至少完成一个整体加装或成片加装小区。继续申请电梯更新超长期国债。4.探索高质量“好物业”试点。根据“好房子”试点精神,在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基础上,每个等级中选择一个典型项目,打造“好物业”范本,推动我市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推进城镇房屋日常使用安全管理督促各地做好城镇房屋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城镇危房发现一处,登记一处;解危一处,销号一处,实现新增动态清零。同时,按照三年行动要求,至2025年底累计完成既有建筑(住宅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维修整治总任务的80%。(四)扎实推进外墙脱落安全隐患小区维修整治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既有建筑(住宅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作的通知》,继续落实全市既有建筑(住宅小区)外墙脱落安全隐患维修整治工作。(五)持续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编制2025年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和2025年全市拆改计划。拟出台《绍兴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征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限期限自2023年7月4日至2028年7月3日。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