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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检察事务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检察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高峰
住所  绍兴市人民东路310号
开办资金(万元)8.00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2.91期末数(万元)1.49
宗旨和业务范围司法会计鉴定、检查和文证审查;法医鉴定、文字鉴定;参与同步预防的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审计、鉴定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0E95557216X举办单位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全年办结司法鉴定案件128件,其中技术性证据审查116件(暂予监外执行68件),技术协助9件,检验鉴定3件,通过审查和鉴定,改变或完善原结论等发挥重要作用20余件,为监督办案提供了坚实支撑。完成省院组织的能力验证,1名法医受省院指派协助参加兄弟院案件鉴定工作。通过审查或鉴定为业务部门在办理相关案件是提供了有力支撑,得到了办案部门的高度认可。(二)做好日常维护保障及软件正版化、网络安全等工作。全年保障会议314场次,日常维护近200次,与发改、财政、大数据局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检察技术办案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立项事宜,10月市发改委批复同意立项,总概算921.09万元,并开始着手进行建设。(三)数字场景应用持续迭代。承接全国数字赋能立案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数字化改革试点并已顺利完成试点任务。在绍兴承接的全省数字法治“一本账S4”的6个项目中,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等4个项目已实现全省贯通推广,案卡智能填录系统、数字笔录系统已列入省院年底推广计划。其中,刑事裁判文书智能辅助审查系统在最高检一厅数字检察业务调研会、二厅抗诉工作调研会、全省刑检工作会议上演示汇报,最高检二厅予以高度关注,表达将系统全国推广的想法,一部和数字检察办正在积极争取。今年又创新建设多个系统,其中检察大模型能力中心、业务融合监管应用、侦查监督跟踪管理系统分别获评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创新竞赛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均进入全省前十),获奖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四)持续创新推进检察智能化建设。积极探索建设检察垂直领域的大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市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检察大模型课题单位,率先开展检察智能化研究,并在技术能力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承接中政委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任务,建设社区矫正智能辅助审查监督和检察大模型能力中心,承接试点数量居全省检察系统第一。《用实用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全面拓展检察应用场景,精准赋能监督质效》的经验材料在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汇报交流(检察系统唯一)。取得的主要效益:数字检察专项监督成效明显。目前,省检察院部署的5个监督专项中,全市成案数列全省第一。在全市部署的专项中,柯桥区院开展虚构影视著作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在全省推动刑事立案23人,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7件。新昌县院的特种设备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成效明显,由省院领办,并全省推广。柯桥区院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专项、上虞区院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监督专项在省院数字检察例会汇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举措还不够有力,针对性、实效性还需不断提升。
四、下一步打算1、建设数字检察背景下当前检察履职重大问题研究体系,形成数字检察理论话语品牌效应。以数字检察办与研究室合并为有利契机,充分发挥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优势,根据最高检检察大数据战略要求,组织形成关于数字检察、检察工作管理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系列专题研究体系,特别是在数字检察背景下,如何厘清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边界、健全检察机关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完善数字检察办案质量评价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努力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进绍兴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2、做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统筹管理。充分调研当前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难点、堵点,发挥数字检察优势,探索创新建设检察建议综合智能管理平台,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跟踪和落实形成全链条管理。3、继续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服务办案工作。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