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何晖 |
住所 | 绍兴市凤林西路1515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33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年初数(万元) | 32.04 | 期末数(万元) | 31.2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全市气象部门资金的会计核算,政府采购,承办单位资产的会计手续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003076902294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气象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气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认真完成预决算编制等工作。高质量完成本级年终十余种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涉及部门决算、住房改革支出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企业决算、综合统计年报、银行账户年检、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以及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等报表。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填报。按要求完成中央、地方预、决算公开等工作。按时完成市本级2025年度中央部门预算、地方部门预算等两套预算的编制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完成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各项工作。(2)认真做好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财务核算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把关。健全会计稽核督查制度,市本级各单位财务人员明确稽核履职要求和责任,按照要求开展财务稽核和监督工作,在平时的发票稽核、财务处理等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按年度日常财务工作要求做好计财业务系统全面业务应用,完成市本级各单位的期初建账、预算指标录入工作,每月按时完成报销系统、工资自动生成凭证、银行对账、凭证及时录入审核记账等工作。积极配合计财处认真抓好市局本级以及各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国库支付进度,确保全年中央预算资金执行顺利完成。完成市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14个地方项目的年度绩效评价填报上报工作、2024年1-9月18个地方项目的绩效监控填报,其中3个项目为重点绩效项目,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做好各单位政府采购确认书报批、合同备案工作。做好地方单位的浙里报账工作。(3)全面开展“县账市审”网上报销审批工作、按要求做好财务数据联网监控。按照浙江省气象局要求,核算中心2024年对下属6个县市(区)局全面开展“县账市审”财务网上报销审批工作。对各单位网上报销单据进行复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立即整改。明确专人负责财务数据联网监控工作,对气象部门财务数据监控预警疑点信息进行核查并对其上报的疑点信息说明进行审核。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对县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加强账务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4)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以及巡察审计等工作,规范财务管理。根据省局《关于开展浙江省气象部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暨2024年计财综合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全市气象部门财务综合检查,结合各单位自查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完成对龙泉市气象局的交叉审计,完成嵊州市气象局等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配合省局审计组对诸暨市气象局的交叉审计,一名同志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对金华市下属县(市、区)局的巡察,一名同志参加省局组织的交叉审计。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加强对各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新进财务人员较多,业务技能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
四、下一步打算 | 加强业务学习、加强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获得2024年度绍兴市气象部门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