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绍兴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秦琳琳 |
| 住所 | 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9号楼 |
| 开办资金(万元) | 9.31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年初数(万元) | 10.36 | 期末数(万元) | 9.31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承担全市水库、山塘、海塘、堤防以及水域、岸线的管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00784422913N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水利局 |
| 开展业务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聚民意惠民生,全力办好水利民生实事。坚持民生为上,治水为要,以群众普遍有感有得为衡量标准,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办好水利民生实事。一是责任链条健全落实。2月23日,召开全市水利民生实事新春第一会,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实施“点对点”联片服务体系,专人专责定点深入水利工程现场,今年以来,下沉一线跑现场、强指导服务230余座次。市人大、市政协、农工党绍兴市委会多次服务指导民生实事项目,助力民生实事落地落实、办实办好。二是民生实事圆满完成。提前一个季度完成省政府水利民生实事4方面任务,截至12月底,总体完成率118.5%,其中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完成率120.1%,病险山塘整治完成率127.8%,灌溉设施更新改造完成率120.4%。市政府民生实事260座农村供水工程改造任务100%完工。三是民生水利成效显著。全市恢复山塘库容155余万方,既为下游7000余亩农田提供优质水源,又保障了2.3万人口防洪安全;260座单村水站改造提升保障偏远山区8.8万群众饮水安全,2024年供水水质达标率99.8%;195座农业灌溉工程通过更新改造,惠及全市2.65万亩良田,在抗旱保供、稳粮助产等民生“小事”方面发挥“大”成效。(二)细谋划抓落实,扎实推进水库系统治理。按照《绍兴市水库山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持续推进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降等报废等工作。一是推进安全鉴定常态开展。加强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指导服务,全年圆满完成水库安全鉴定25座,完成率100%,同时完成汤浦水库安全鉴定报告编制工作。二是推进病险水库存量清零。全市年初共有未加固病险水库51座,其中二类坝48座、三类坝3座;截至12月底,已完工验收26座,其他全部开工建设,实现病险水库动态清零。三是推进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全年完成水库“三通八有”等配套设施提升改造140座,同时,完成96座小型水库功能调整。四是推进水库降等报废工作。及时跟踪各地水库降等报废实施进展,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完成柯桥区马坞水库降等工作。(三)优管理提质效,持续深化工程现代化管理。一是持续推进标准化管理。根据《绍兴市深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共计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6座,完成运管口精品工程创建30座;完成5万方以上山塘标准化管理创建142座,完成率110%,完成山塘精品工程创建8座,完成率100%,3座山塘通过省级标准化管理评价。完成农村供水省级标准化工程申报4座,嵊州市长乐水厂、上虞区达郭供水站完成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申报。二是深化推进产权化试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编制并印发《绍兴市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方案》,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并印发《绍兴市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细则》,实现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政策“质的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水库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472座,办理率92.9%,圆满完成试点任务。三是创新推进现代化管理。全年完成大中型水库库容曲线复核18座。推进水利工程管保范围划定成果上图,截至12月底,19座大中型水库均已完成划界成果复核工作,其余小型水库正按照水利部相关技术要求,加快管保范围矢量数据收集完善、复核上报。根据水利部试点要求,初步完成汤浦水库、陈蔡水库、钦寸水库等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试点工作任务。(四)强监管防风险,牢稳守牢安全运行底线。一是扎实汛前准备。分级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完成552座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线上学习及线下培训,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准备;严格把关水利工程控运计划审批,完成12座中型水库、2座大型水闸控运计划审核,完成7座大型水库(重要中型水库)、2座重要大型水闸控运计划复核上报工作。落实好汛期未开工病险水库空库和限蓄要求。二是严格汛期检查。根据安全度汛要求,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市县两级水利部门累计排查水库650座次,发现问题隐患22处,均已全部完成整改或落实管控措施,持续开展责任人电话抽查并依托运管平台开展线上监管,做到随时有人查、有人盯、有人管。三是做好白蚁整治。扎实开展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汛前排查、汛后整治,全覆盖完成水库、堤塘排查与平台填报,制定汛前应急处置措施及完成汛后集中整治,同时,指导各地做好项目验收及资料整编与上报。(五)实举措促提升,加速农村供水共富提质。一是强化高位推动。加快《绍兴市深化推进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行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方案》实施,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纳入省、市、县三级民生实事,同时列入“乡村振兴”、“深化千万工程”等工作合力推进,以农村供水共富提质领导小组为抓手,推进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落地落实。2024年,市级下达“三农”补助资金1996万元,助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任务落地。按照“能延则延、单村提升、巩固提质”的原则,888座单村水站已完工799座,完工率90%,其中新改建单村水站330座,完工率88.1%;管网延伸(下山移民)覆盖水站99座,完工率74.4%;巩固提升单村水站370座,完工率88.1%,累计惠及25.3万人。2024年,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96%,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88.44%,供水水质达标率99.8%。三是强化示范引领。上虞区列入全省单村水站改造提升试点县,柯桥区、新昌县入选全省单村水站典型设计案例。嵊州市微型水站相关经验做法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上虞区、嵊州市的农村供水建管、用地审批等经验做法共4次入选全省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作典型案例,农村供水成效全省推广。用地审批取得突破,17个农村供水工程完成用地审批,新昌县回山镇水厂完成全市第1座农村供水工程不动产权登记办理。农村供水工程通电率从68.4%提升至100%。(六)保灌溉护粮安,切实抓好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一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组织召开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联合市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及时部署粮安考核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回头看”等工作,逐条核查2017-2023年县级和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运行情况,确保全国交叉检查不失分。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453座农业灌溉泵站机埠、堰坝水闸更新升级,惠及全市6.08万亩良田。坚持建管并重,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绍兴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要求,完成新昌县巧英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和批复。二是加强灌区建设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绍兴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开展上浦闸灌区、平水江水库灌区等5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完成春灌供水保障工作,新昌县巧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完成总体形象进度85%,完成0.461亿元国债资金支付,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析测算,2024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11。三是加强山塘运行管理。全年完成全市2661座山塘二轮隐患全覆盖排查工作,确定527座汛期需重点关注山塘清单,截至12月底,通过开展防洪不达标山塘现场核实、基础数据核对更新等手段,累计销号228座。结合工程实际,完成创建美丽山塘105座。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评价和管理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创新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一是根据《绍兴市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深化推进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办理,探索小型水库经营权改革。二是围绕水利工程现代化管理目标,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探索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三是组织对全市4级及以上江河堤防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制定安全鉴定工作计划。(二)深化水库山塘系统治理。一是完成所有水库规定期限的安全鉴定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二是推进新鉴定病险水库及早启动除险加固,推进全市病险山塘清零工作。三是根据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实际需要,推进水库“三通八有”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美丽山塘建设。(三)推动农村供水共富提质。一是完成888座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及农村供水共富提质工作。二是推进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功能化建设。(四)强化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更新改造207座灌溉设施项目,全面完成“十四五”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任务。推进大中型灌区新改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实现灌区现代化改造早日开工建设。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