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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绍兴市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绍兴市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徐君
住所  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
开办资金(万元)10经费来源经费自理
年初数(万元)2.61期末数(万元)1.77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水利建设的技术支撑、技术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0E95595343X举办单位绍兴市水利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认真履职,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我中心承担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在开展日常质量监督活动中关注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督促参建各方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别强调项目法人质量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同时,加大对法人委托检测、监理平行检测、施工单位自检资料的抽查力度,注重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管控。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评、项目法人认定质量评定程序,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按照水利验收规程的要求进行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及时核备项目法人上报的质量验收结论。2024年度,我中心共受监在建工程13个,对上述工程组织开展质监活动30次,出具质监意见书30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截至目前,整改落实率达到92%。截止11月底,共核备重要隐蔽单元485个,分部工程80个、单位工程13个;受监工程中完成单位工程验收3个(崧北河3标,柯桥海塘,栖湖),完成竣工验收2个(绍兴滨海排涝一期工程和新昌门溪水库),验收合格率100%;此外,参加省中心联合质监活动15次。2.管服并重,区、县(市)系统行业指导工作。督促区、县(市)质监机构落实监督职责,加强受监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7月中旬,组织全市质监系统人员开展质监工作交流活动;9月下旬,中心组织开展全市质监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培训铺盖率达95%以上,对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把控、质监程序标准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三个专项进行了业务培训。截止11月底,各区、县(市)质监机构共利用“移动质监APP”对182个受监项目开展质监活动197次、出具质监意见书197份。协助省质监中心在绍兴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座谈会;组织上虞城区段堤防提升项目参加全省首届水利高质量发展技能竞赛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赛。3.创新重点工程“监督+服务”模式。为保证我市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自2022年起,我中心由“项目完成受监程序作为监督期开始”的工作理念,调整为“监督+服务”模式开展工作,提前摸排全年项目,初设审批阶段就主动介入服务,指导受监工作,保证按期开工。本年度完成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工程、诸暨安华水库扩容工程等2个新项目的开工服务;完成上虞城区段堤防提升项目、镜岭水库、嵊州三溪水库等项目与省站的对接工作。4.雷霆手段,强化执法。今年我局以雷霆手段全面排查,借助行政执法的力量,对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立案查办。局长亲自部署,在党组会议上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作为重要议题讨论研究;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赴各区、县(市)开展执法检查。上下联动,对全市水利在建工程开展全覆盖排查,并对存在偷工减料、安全问题屡教不改等严重问题的工程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水利工程600余项次,固定线索33条,案件移交综合执法局22个,办结质量安全相关案件13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5.工程安全“清单式”管控。制定并印发《绍兴市水利“危大”工程清单化管控机制》,建立危大工程区县管控和超危大工程市级管控的分级管控机制,按照管辖权限,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超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并报市水利局备案,同时每周上报管控情况,做到全市危大水利工程层层管控、分级管控、动态管控。依托县市水利质监机构和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的力量,对全市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开展每月督查,今年市县两级共开展督查600余次。6.探索小微工程标准化质监道路。今年,我中心组织了两轮针对小微型水利工程的面上抽检活动,共抽查了12个水利在建工程,以山塘、小型水库等小微型水利建设工程为主。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44条、质量检测抽取样本39组,不合格4组。检查问题主要体现在法人管理有缺位、工程设计有缺漏、施工质量有缺陷、监理管理有缺口等方面。同时,我局对全市6个区、县(市)质监机构开展了走访与座谈,了解到实际工作中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质监事权不明确、质监依据不清晰、质监力量不雄厚等众多难点。为此,我局提出针对小微型水利工程标准化质监思路,并将于2025年出台相应机制。7.服务大局,做好技术支撑工作。我中心支持规计开展项目规划业务,参与镜岭水库向项目建设;按照局里的统一部署,配合局开展加强行业监管具体工作,认真完成局下达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参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信访举报时间的调查处理;此外根据市质量强市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做好我市水利行业质量强市的相关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社会效益。我中心通过各项工作开展,增强了各参建方的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提升了水利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及时发现并消除了各类隐患,保障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做到全年无质量安全事故,为打造质量强市打下坚实基础。2、经济效益。根据绍市编办〔2020〕116号文批复,我单位为承担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水利建设的技术支撑技术服务等行政辅助工作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故无经济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不够深入。根据近几年水利部对我省监督履职情况的抽查结果看,各级对监督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求对各类文件、规范都能熟练掌握。对照我中心实际情况,技术水平和投入精力都有待提高。2.面上工程质量短板明显。根据质量专项检查结果看,我市面上项目建设质量无论是台账资料还是实体质量都存在一些问题,想要在省级抽检中保证不失分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打算1.完善小微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小微型水利工程,特别是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等涉及民生实事的水利工程建设,结合2024年调研课题成果,针对小微型水利工程参照标准困难、建设单位意识淡薄、监理流于形式等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出台小微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中强调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监督力度,简化三检制及相关评定资料,保证小微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管控有效、到位。2.持续推进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常态化检查持续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行政执法常态化检查,对严重偷工减料、质量安全问题屡教不改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加强行政执法与信用体系的衔接,对于性质严重,对工程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予以追加处罚,甚至纳入严重失信名单。3.进一步提升行业监督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认真学习推行落实质量监督标准化,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安排一次全市范围的专项培训,组织一次示范项目集中参观学习,提升行业整体实力;积极鼓励个人参加各类培训,参加省级集中检查活动,多途径提升个人能力。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2月5日,因人事调动,原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原法人代表“俞军锋”更改为“徐君”;2024年7月1日,因事业单位改革,单位名称由“绍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变更为“绍兴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绍兴市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2024年7月1日,法人证书到期申请补换领。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