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水土保持与小水电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谢振华 |
住所 | 绍兴市镜湖新区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 |
开办资金(万元) | 10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年初数(万元) | 0.77 | 期末数(万元) | 0.5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农村小水电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00MB1047513U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水利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水利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指引,紧紧围绕举办单位2024年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农村小水电运行管理,年度各项工作计划任务全面完成。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超额完成。全市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32平方公里,为省下达计划数33.88平方公里的101.3%。嵊州市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花桥、后村小流域)和诸暨市陈宅镇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绿化、巽迪陈)均已完成。二是小水电“两不八有”创建超额完成。创建市级精品工程4座,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2座。累计完成1000千瓦以下水电站“两不八有”创建177座,超出省厅下达指标23座。三是牵头督办“七张问题清单”整改。认真督促诸暨、嵊州香榧林种植活动整改,目前销号材料已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走销号程序;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小水电问题列入省“七张问题清单”新增涉绍问题,我中心制订了整改方案和计划,经论证已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申请省级论证。四是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水保监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89个97次,下发监督检查意见表97份,对问题项目组织“回头看。联合国土部门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检查评估,检查敏感点图斑15个。核查验收备案项目3个。五是强化水电站安全生产和生态流量泄放。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及安全生产实地检查,共检查小水电站42座,发现的13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实时监控率达81.55%,本年度我市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完整率、及时率、达标率均达到A档,合格率100%。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有所减少但仍有发生,部分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未按方案真正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的开展质量也不够高。二是水电站老旧标化创建效率不高标准化管理任重道远。水电站建造年代久远,从业人员老龄化等,要完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困难较大。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是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机制运转。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重点建设工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检查机制,减少“未批先建”现象发生。二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嵊州市黄泽(渔溪、大坑、白泥坑小流域)、长乐(周庄、石雪坑小流域)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三是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小水电生产事故发生。继续推进“两不八有”小水电站创建和标准化电站复评,持续抓好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四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小水电问题整改。按省、市整改方案要求,2025年3月底前制订整改类电站一站一策方案,整改类小水电2025年12月底前,退出类小水电2027年12月底前完成销号。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