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骆卫星 |
住所 |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977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3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年初数(万元) | 12.09 | 期末数(万元) | 11.57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受委托承担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督查考核、政策研究和宣传及其他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006982649393 | 举办单位 | 绍兴市公安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着力开展调查研究。为及时掌握春节后来绍流动人口流动状况,对900多名流动人口进行了随机电子问卷调查,同时向相关部门、单位、企业了解节后企业开工复工、用工需求和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等情况,并形成抽样调查报告。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了实有人口管理专题调研,服务于政府宏观政策制定和微观政策实施。(二)全力推进居住登记。每月动员社区民警、流动人口管理员、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对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屋、企业宿舍、单身公寓、建筑工地等可供他人居住、生活的场所完成一轮地毯式排查,一年来全市共登记流动人口242.19万人次,注销流动人口247.28万人次,登记出租房屋5.55万间。同时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社会力量自主申报系统建设和推广,搭建“我是新市民”“我是房东”“我是企业主”“我是物业”等申报模块,相关社会力量通过手机端不仅可以申报流动人口信息,还能查看、管理自己申报信息,实现精准管理需求,自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实名认证12.28万人次,自主申报流动人口信息51.18万条。(三)大力开展互认互通。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施长三角城市群居住证互认转换和“一证通联”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被纳入全省第一批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向全省推广举措清单,截至年底,累计办理省域内居住证互认转换10.5万余本,办理长三角城市群居住证互认转换900余本。协助召集上海、江苏、安徽业务专家召开长三角区域居住证跨省互通互认工作研商会,推动出台了《长三角区域居住证增值化服务工作方案》,搭建了三省一市“居住登记信息互通、居住年限累计互认”的协助机制。与教育、住建、卫健等部门联合推行政务服务“一证通联”,便利群众办理随迁儿童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医疗保险、保障性租赁住房、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20多项公共服务,有力促进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可及。同时开展专题讲座、宣传资料分发、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余万册(个),进村入企走访宣传100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政策的知晓度。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居住出租房屋整治还未形成合力,出租房屋管理涉及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日常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涉及面广、难度大,风险隐患排查不见底、整治不到位、管控不常态的问题始终存在。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是推广社会化申报。不断优化自主申报系统,主动研究社会主体申报信息行为特点,调整完善申报方式和途径,最大限度地方便各类主体主动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面形成主动申报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居住证互认互通。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在人口数据和居住证互认互通等方面的协助应用,提升居住证的增值化服务内涵;不断优化居住证“一证通联”应用环境,完善“浙里人口”绍兴个性化应用模块,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高效“一件事”。三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常态化开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推动开展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消除不安全隐患。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