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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单位名称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法定代表人卓见
住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 216 号
开办资金(万元)10.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0期末数(万元)0
宗旨和业务范围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承担消费者咨询答复、投诉办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商品和服务的调查、体验、比较、分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0MB1R3264XR举办单位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开展消费宣传教育一是创新组织315放心消费嘉年华主题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府等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发布2023年绍兴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选取三个区县局局长作“放心消费在绍兴”建设表态发言。邀请20余家家装企业入驻“放心消费”展销活动,20余家部门及协会参加宣传及为民服务活动,发放专场消费券100万,带动商家销售额2000万以上,取得良好社会成效。二是开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新闻发布会、消费知识讲座、线上线下咨询服务等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今年1-9月,共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80余场,组织新闻发布会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万余份,各类平台的普法和消费警示宣传累计点击量达到7000万次,官方公众号关注用户将近10万。三是组织“放心消费在身边”专题报道。全面总结2023年市级及6个县(市、区)放心消费建设工作,围绕“一县一特色”共拍摄7个主题宣传片,深入采访放心消费典型单位,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我市放心消费建设成果,在绍兴“新闻联播”频道及重大活动期间进行展播。国家省市级媒体共发布宣传报道17篇。(二)举办重要活动一是召开市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第五届一次全委会工作报告;改选了市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执行副主任、秘书长;表彰了2023年绍兴市“最美消费维权组织”、“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启动了2024年“绍兴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二是成功承办2024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工作会议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活动。会议总结交流了三省一市消保委工作情况,展示了四地基层消保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实践案例和消费纠纷先行和解示范单位工作事迹。其中,诸暨市消保委荣获优秀实践案例单位。《诸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县域放心消费样板》获省局顾文海局长批示。三是开展2024年“绍兴特色伴手礼”评选公益活动。历时4个月,经过产品征集申报、区(县)评测推荐、消费者网上投票、市级优选评测等多个环节,从文化传承、品质领先、消费引领、品牌美誉、产品创新和口碑传播等角度,评测出16款具有地方特色的年度伴手礼产品作为“2024年绍兴特色伴手礼”,其中4件入选“浙江特色伴手礼”。(三)处理消费投诉,开展消费监督一是落实一地一行动,开展手机APP(含小程序)涉个人信息保护调查。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绍兴文理学院,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及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市手机APP(含小程序)涉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消费体验。此次消费体验,线上问卷、线下暗访同步开展,共发现5大类问题,并根据调查结果发函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二是开展燃气灶“聚能环”性能比较试验。共15批次,其中线下1批次,线上14批次,选择样品的来源为农贸市场、天猫和淘宝。检测项目为干烟气中CO浓度、干烟气中NOX浓度、热效率、3kg水烧开时间等四项。根据比较试验结果,通过主流媒体发布燃气灶“聚能环”安全使用消费提示。三是解决消费纠纷。严格落实投诉处理的办理流程,提升投诉处理效率,确保“分类处置不逾期、一次办结无反复”,通过浙消保、智慧315平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截至10月31日,受理投诉911件,都及时有效进行了处置,处置率达98%以上。(四)推进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一是完善市级构架。2023年2月,市消保委在全省地市级消费者组织中率先提升,完善组织架构,市人大副主任担任市消保委主任,增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机构定位,完善了体制机制,为全市消费维权事业长远发展夯实了基础。2024年6月完成市消保委秘书处的单独设立。秘书处作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组织结构完善具备、职能属性明确清晰、机构名称简洁规范,设有独立账户,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并多次以省消保委来绍调研为契机,专题汇报我市消保委组织建设工作,争取了领导支持、赢得了工作主动。二是推进区县整合。全市6个区、县(市)中,2个区、县(市)已完成换届升级和力量整合,确保条线各项工作推动顺畅、回应及时。自9月份开始,按照省消保委要求,每月报送全市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统计表;同时要求未换届的区县制定换届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具体责任人,并每月报送换届的具体推进情况。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一方面,组建专家人才库,依托委员单位资源,筛选的专家库人才涵盖教育、金融、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为消费维权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对全市消费维权队伍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多次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案件受理调解技巧等业务知识授课培训,不断增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本领和技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消费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不够,综合把握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发挥委员和委员单位的作用不够,统筹协调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消保委系统的队伍建设和能力素质还存在差距,急需改进;四是部分区(县)消保委对组织现代化建设工作还存在领导不够重视,推进节奏不够迅速的情况,急需纠正;五是职业打假泛滥成灾,牵涉基层消保委很大精力,需要相关的应对举措,缓解基层处理职业投诉的压力。
四、下一步打算(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中消协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现代化治理水平,依法推进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主要目标:以组织现代化建设工作为抓手,力争到2025年10月底县级消保委全部完成换届,实现组织架构升级,构建市县一体、人事相符的组织架构体系。(三)具体举措一是统筹谋划重点推进,开展好“3·15”系列活动,凝聚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识1、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紧紧围绕2025年中消协年主题,发挥委员单位、行业组织、主流媒体等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确保“3·15”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2、发布2025年消费警示(提示)。紧抓“3·15”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消费维权的特殊时期,发布2025年“十大消费提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3、重视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加大与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合作力度,扩大消保委组织影响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自有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绍兴消费维权网站和市局微信公众号、浙消保平台作用。二是持续推进消费教育引导和促消费活动,释放消费升级潜能1、持续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创新消费教育“五进”方式途径,联动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农村消费者的消费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消费教育质量和效果,扩大受众面,提高各级消保委组织影响力。2、高标准推进“绍兴特色伴手礼”消费测评活动。在前两年评测的基础上,严密组织2025年“特色伴手礼”的评测工作,助力打响“绍兴精品”品牌。认真抓好宣传推广及总结,采用各种方式提升活动的影响力。3、加强消费教育基地和消费维权投诉站工作指导。对消费教育基地和消费维权投诉站(点)进行规范管理,构建广泛的社会性教育宣传及投诉和解网络,组织消费者投诉工作经验交流和培训,切实推动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在各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落实。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消费监督力度,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1、开展消费调查活动。抓好公共服务领域热点问题整治,选择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水电气暖等)消费维权问题,开展消费调查,深挖证据线索,剖析行业顽疾,督促改进系统性问题,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升消保委社会影响力。2、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监督。关注消费维权弱势群体、薄弱环节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开展“霸王条款”、预付式消费、平台交易不良行为等调查,敦促相关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3、依法落实约谈职责。对损害或者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依据《中消协约谈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监督约谈,坚持约谈程序的公开性和规范性,通过约谈要求经营者落实相关责任,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力消费者增强获得感1、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充分利用中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和浙消保平台,提升投诉咨询受理、回复、调查、处理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想方设法为消费者解决好日常投诉。2、适时发布消费案例点评和消保委观点。针对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表消费案例点评,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健康消费,防范和规避消费陷阱。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相关机构的联系沟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进一步提升消费警示提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3、加强投诉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定期发布全市消保委组织半年及全年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梳理消费者投诉热点,揭示行业消费痛点,积极进行反映、查询、建议,为相关部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效参考。五是进一步加强消保委组织建设,提升消费维权能力1、抓组织现代化建设。继续督促未完成换届的区、县(市)继续按照换届线路图、时间表全力推进;每月报送全市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统计表;未换届的区县每月报送换届的具体推进情况。2、推进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组建工作。建立适应工作要求的新型专家智库体系,提高消保委组织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组织专家学者律师针对预付式消费、公共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探讨,探索社会共治机制。3、完善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按照规范化、品牌化和专业化的“三化”要求,积极抓好义工队伍建设,招募和调整义工队伍,组织义工参加各类消费宣传、消费调查、消费体验等活动。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