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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老年大学教学管理中心(绍兴市老干部党校)


单位名称绍兴市老年大学教学管理中心(绍兴市老干部党校)法定代表人高王忠
住所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1501号
开办资金(万元)78.67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151.04期末数(万元)78.67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指导全市老年大学工作,负责市老年大学日常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0471322305G举办单位中共绍兴市委老干部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委老干部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坚持政治建校,注重党建引领。市老年大学以党的建设引领教育教学工作,以政治建设加强师生队伍管理,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年教育、老龄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落实“思政微宣讲”活动。(二)提速智慧校园,融入数字时代。持续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模式,力争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于老年教学全领域。继续完善“智慧校园”系统。在学员中普及智慧校园系统。(三)拓展多元办学夯实基层教学。持续推进“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延伸办学触角,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破解老年大学“一座难求”瓶颈。老年教育联盟指导委员会制定“老有所学”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省、市两级的优质老年学校(学堂)评比。(四)提升办学环境,打造一流校园。督促镜湖康体中心的各类设施建设,为搬迁工作做好准备,为学员营造更舒适温馨的现代化校园;组织全市老年教育成果展示活动,面向全市征集老年学员书画、摄影、手工、短视频等,展示我市老年教育取得的取得的丰硕成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绍兴市老年大学教学管理中心遵循“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和“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教学方针,坚持“政治建校、平安立校、质量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原则,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积极努力,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获得了浙江省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示范和首批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全国老年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全国示范老年大学、全国老年远程教学实验区、全国老年远程教育示范区、市直机关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让党委政府放心、让师生员工满意的老年大学”为办学目标。通过坚持政治建校、提速“智慧校园”、开展校园开放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抓手,使学校各项工作焕发新面貌、展现新形象。2024年,绍兴市老年大学教学管理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市委老干部局总体部署,聚焦打造“浙里康养”老有所学“金名片”的工作目标,以新校搬迁为契机,深入推进“四大校园”建设,推动绍兴市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二、经济效益: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师资力量有待加强。(二)工作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三)利用信息化力度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一)举办全市老年教育“红歌嘹亮银发荣光”——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主题歌咏朗诵活动;(二)继续培育省级、市级优质老年学校(学堂);(三)推动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常态化,推进“送教下乡”工作;(四)组织开展全市老年教育优秀思政类案例征集工作。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07月30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2024年03月12日,完成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2024年04月19日,完成事业单位名称变更。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