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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心(绍兴市古香榧群保护中心)


单位名称绍兴市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心(绍兴市古香榧群保护中心)法定代表人李高良
住所  绍兴市解放大道99号
开办资金(万元)16.8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年初数(万元)19.24期末数(万元)16.85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和公益林等行政辅助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00MB0N253135举办单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开展的主要工作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教育为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机关党委、党支部统一安排,要求中心全体同志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督促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按照局机关党委、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安排,认真履行好中心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抓,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2、推进“稽山古榧”品牌建设推广(1)严格“稽山古榧”品牌保护和管理。在研究分析“稽山古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三年成效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市财政局、相关区(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和公众意见后,制定印发《关于“稽山古榧”品牌建设常态化管理阶段对授权生产企业考核的办法》(绍市自然资规发〔2024〕30号),严格“稽山古榧”品牌管理,提高品牌授权门槛,强化产品质量要求,带动全市香榧产业产品品质。完成2023年度“稽山古榧”品牌授权企业生产任务考核,兑付古香榧树流转奖励资金62.4万元。(2)做好“稽山古榧”公众号等维护工作。做好“稽山古榧”公众号、抖音号和微信视频号的日常维护工作,制作并发布宣传小视频89条;完成设计制作“稽山古榧”抖音AI直播人物形象2套和品牌宣传话语3套,开展直播120场,加大“稽山古榧”品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品牌知晓度和美誉度。(3)开展“稽山古榧”品牌线下推广活动。开展“稽山古榧”旗下五朵金花走进乡村推广活动,走进松明培村、东溪村等20个村,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00多份,让群众更多地了解“稽山古榧”品牌,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嵊州市石璜镇松明培村,开展2024年绍兴“稽山古榧”千年圣果“榧王树”祭典活动,有关政府部门、镇(乡)、村和企业等各界人士共100多人参加此次活动。(4)加强“稽山古榧”品牌宣传力度。在报纸、新媒体和户外广告等新老媒体上进行品牌宣传,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顺利完成公交车身广告、遮阳棚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电影院贴片广告、绍兴电视台广告、道闸广告、微信朋友圈宣传推广、“越牛新闻”宣传推广、“稽山古榧”品牌建设服务等项目,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3、加强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利用(1)加强香榧历史文化研究。搜集研究从秦汉到20世纪60年代有关香榧的历史文献,形成了13万余字的汇编资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香榧历史文献史料汇编,是我市第一次专门针对香榧历史的系统性汇编,对研究会稽山古香榧历史和对会稽山古香榧群这一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2)强化会稽山古香榧群宣传。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积极报送“稽山古榧”五款产品、莲花落、民谣、《稽山古榧香》流行歌曲、《西施眼》《无榧不醉酒》《与卿如此果》三部微电影等共11项展示品作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展示品;组织人员赴丽水参加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丽水行活动,展示会稽山古香榧群;赴湖州德清中欧美丽乡村论坛展示宣传会稽山古香榧群,活动现场展示了“稽山古榧”五款产品,让人们更好地了解会稽山古香榧群这一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魅力。(3)积极开展“市树”香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绍兴市树香榧新媒体宣传活动。顺利完成了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达人采风活动,以香榧为题材的达人小视频总播放量达到500多万次;完成全民“寻榧”打卡活动,吸引众多市民积极参与,进一步扩大市树香榧的影响力。开展绍兴市树香榧命名十周年宣传活动暨香榧盆景推广推介活动,组织邀请香榧、兰花等精品盆景参加活动,充分展示了市树香榧的风姿。(4)做好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利用交流报告工作。报送“稽山古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作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形成报告并报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完成《2024年度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利用工作报告》并报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并在安徽铜陵召开的2024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工作交流会上进行书面交流;完成《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GIAHS)2023年工作报告》,并报送省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稽山古榧”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作为2024年度全市乡村振兴最佳创新实践案例,形成报告并报送市级有关主管部门。4、加快推动全市香榧产业发展(1)推进绍兴香榧全产业链建设。一是建立党建政策机制。目前,已完成印发《绍兴香榧全产业链党建联建实施方案》、《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绍兴香榧全产业链联合委员会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绍兴香榧全产业链联合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绍兴香榧全产业链联合委员会联系指导制度》、《绍兴香榧全产业链建设三年(2025-2027年)实施方案》和《绍兴香榧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方案》等6个文件,为加快推进我市香榧全产业链建设做好机制保障。二是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已顺利召开全市党建联建香榧全产业链建设工作会议,布置香榧全产业链建设各项工作。(2)加强香榧品牌线下推广力度。积极组织“稽山古榧”区域公共品牌和民营企业品牌香榧产品参加义乌森博会、广州农交会、中欧美丽乡村论坛、非遗博览会等节庆展会7场,积极向中、外消费者宣传推介绍兴香榧品牌,有效提升了我市香榧产品的知晓度和美誉度。(3)积极落实香榧产业扶持政策。根据《绍兴市加快农民增收促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文件,完成2024年经营主体机械奖补项目立项申报、审核工作,做好机械奖补工作;森博会国家级金奖获奖香榧企业14家,省外参展香榧企业奖补2家,共发放资金30万元。5、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1)强化监督管理。按照省林业局要求,督促各区、县(市)按时完成省级以上公益林年度变更调整和年度监测工作。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天然林保护修复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林字函〔2023〕150号)要求,对区、县(市)经系统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报送省林业局。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益林建设、天然林保护管理,根据省林业局要求,协助资源保护处,督促各区、县(市)按照林草湿普查的政策规范做好公益林、天然林相关数据核实工作。(2)做好资金拨付工作。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7号)要求,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2024年市本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2.01万元,其中拨付给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补偿资金189.61万元。同时,完成投保2024年度市本级公益林48002.4亩林木火灾保险。(3)做好公益林宣传工作。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建设20周年成效宣传的通知》(浙林字函〔2024〕93号),督促各区、县(市)做好20周年的宣传活动安排,报送了“公益林建设十佳县”“公益林建设廿强村”“公益林建设微故事”和“百片最美公益林”等材料。组织人员到汤浦镇开展绍兴公益林建设20周年宣传活动项目,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意识。(4)强化林业乡土专家培育。举办两期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培训班,共有70多位林业乡土专家参加,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全面助力共同富裕。(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进一步打响了“稽山古榧”品牌。通过规范品牌管理,严格“隋榧”、“唐榧”、“宋榧”、“明榧”、“清榧”等系列产品原料准入门槛,规范加工技术,确保了产品质量;同时,采用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介相结合、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交互的互联网+市场营销模式,向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推介工作,“稽山古榧”品牌的知名度得到了显著提升。2、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有了实质性提升。2024年正值市树香榧命名十周年,召开了十周年宣传推介活动并在各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提升了市树香榧和农业文化遗产的影响力。3、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进展。香榧产业规模不断增大,香榧衍生品生产规模日益扩大,香榧精油、食用油、化妆品等各类衍生品不断开拓市场;14家香榧企业生产的香榧、香榧酒、香榧精油皂等产品获义乌森博会金奖。4、增加对公益林的资金投入,推动了公益林的保护管理。按照省林业、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向市财政申请拨付2024年市本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2.01万元,其中拨付给绍兴市汤浦水库有限公司补偿资金189.61万元。同时,完成2024年度市本级公益林48002.4亩林木火灾保险投保。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工作技术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古香榧群的科研价值、文化价值等有待进一步挖掘,与同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青田稻田养鱼等工作存在一定差距。(二)全市香榧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尚需加强与完善。香榧古树的栽培管理技术还未形成体系,香榧生产加工技术仍以经验为主,没有精细化、科学化的加工技术规程,香榧产业和品牌建设的合力还未形成。(三)部分区、县(市)存在公益林年度变更调整不及时等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1.编制保护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上次规划评估工作和摸清全市香榧产业底数基础上,编制《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和香榧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0)》,明确会稽山古香榧群的保护目标,制定系统性保护措施和保护实施方案,同时以打造香榧全产业链为抓手,坚持“产业升级、龙头带动、基地支撑、品牌引领、共富建设”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我市香榧全产业链建设,推进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市香榧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做好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一是探索古香榧树保险机制。与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古香榧树保险试点,创新香榧林管护成本损失保险。研究制定古香榧树“一树一策”保护制度,根据每棵树的生长状况制定保护修复措施。二是加强市树香榧宣传推介。深入挖掘香榧的历史文化,开展市树香榧的线上线下推广推介活动,让市民走进香榧、了解香榧,增强公众对香榧古树保护意识。3.加强“稽山古榧”品牌建设推广。一是强化“稽山古榧”品牌的管理和保护。按照考核办法,做好“稽山古榧”品牌授权企业考核和包装奖励发放,持续做好区域公共品牌的管理和保护。二是继续推进品牌宣传推广。加大线上线下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4.全力推进全市香榧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打造三条主链。围绕香榧全产业链中的“原生产品链、衍生产品链、文旅融合链”等三条主链,着力进行强链、补链、延链,努力提高香榧产业附加值。一是强化原生产品链条。做好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利用、优化香榧苗木生产基地、推广应用现代先进装备、升级香榧加工工艺与设备和强化品牌培育与市场营销等9项原生产品链重点工作,进一步做强香榧原生产品链条。二是补强香榧衍生产品链。扩大现有衍生品生产规模,大力研发香榧衍生产品,丰富衍生品种类,促进香榧产业向产业链高价值端迈进。三是延长香榧文旅融合链。打造香榧文旅项目,促进香榧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香榧康养项目,制订符合市场需求的保健养生、康复疗养方案,发展香榧康养新业态;开发高端特色伴手礼,增加产品附加值。5.创新公益林、天然林和国有林场管护方式。一是探索国有林场自身造血能力。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国有林场引进社会资本建设康养设施等项目。二是推进现代国有林场建设。健全国有林场体制机制,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建设现代国有林场。三是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区、县(市)公益林年度变更调整和资金发放工作,按照浙江省林草湿普查政策技术规定,完成公益林、天然林和国有林场相关数据核实更新。做好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宣传工作。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9月2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2024年11月18日,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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