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绍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邵小刚 |
住所 | 绍兴市涂山路155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4412.34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年初数(万元) | 4137.87 | 期末数(万元) | 5058.64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的素质培训、公益活动、社团建设管理及社会事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600471352109Q | 举办单位 | 共青团绍兴市委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共青团绍兴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找准引领成长的支撑点宫队融合是青少年宫在解答“引领青少年成长,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这一试题的重要思路,中心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红领巾学院”与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全面融合发展的工作模式。一是加码文化环境中的红领巾要素。中心在文化环境提升上下功夫,从大门口少先队队徽的悬挂,到“人生三步曲”主题景点设置,从路标、室牌的精心设置,到红领巾队室筹建、红领巾主题宣传墙设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政治底色在环境提升中越加鲜明。二是推动课程、活动与红领巾融合。以“教师论坛”为平台组织教师深入探讨思政教育与兴趣特长课程、少先队实践项目融合问题,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出台《绍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红领巾奖章特色章实施办法》,全面推进“红领巾奖章”校外特色章落地实施;首推绍兴市红领巾学院少年警校培训活动,通过警察通识课、“我是小特警野外实战”、“反诈和生活安全”“水域安全与防溺水训练”“走进警营”等专业培训,加深了少先队员对警察职业的理解与尊重,培养了他们基本军事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通过在流动少年宫、夏(冬)令营、假日营等校外教育公益服务中,强化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红色教育等主题要素,实现了思政育人与实践育人的互融互促。三是优化红领巾思政育人阵地。进一步发挥红领巾综合实践基地、红领巾e站1013、红领巾会客厅、童玩空间等育人阵地功能,不断彰显思政教育影响力。红领巾实践基地以更新课程、优化服务为核心,以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创建为抓手,扬特色,补短板,全年共接待112天,服务少先队员42968名;红领巾学院普性兴趣特长培训推出三季共十七大类、七十余小类4700班次,累计服务人次达42740,创下历史新高;新增鉴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馆、绍兴鲁迅电影城两处“红领巾e站1013”阵地,并开展红领巾小记者主题宣讲、红色观影等活动,有效拓展少先队活动阵地及校外育人空间;与绍兴电视台合作推出“红领巾宣讲团”、“红领巾会客厅”视频节目6期,引领青少年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探索“童玩空间”少先队公益课程+主题活动+游乐体验的创新服务模式,本年度累计推出主题公益活动、课程60场次,服务少先队员5000余人次,游乐设施免费开放90天,服务少先队员及家长8500余人次。四是促进红领巾社团平台发展。红领巾学院少儿艺术团积极参与或组织2024年“绍兴市新时代好少年”发布活动、第六届绍兴市少儿戏曲线上选拔赛、曲艺社团毕业典礼、“夏日有乐”合唱专场音乐会、第四届绍兴市青少年才艺展示活动、庆祝建队节75周年暨市红领巾学院少儿艺术团开班仪式、文艺下乡赴陶堰泾口、东浦南村慰问演出等活动。另外艺术团还在各级各类比赛展演活动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曲艺社团节目《校园里面多欢笑》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儿曲艺展演、绍兴市戏剧优秀作品展演暨颁奖晚会,3名学员晋级省少儿戏曲小金桂决赛并获银奖1名,舞蹈分团10件独舞作品入围2024浙江少儿舞蹈“未来之星”成长计划绍兴赛区决赛,合唱分团亮相绍兴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原创合唱作品展演等,中心红领巾少儿艺术社团的知名度与感召力与日俱增。(二)开拓富有特色的发展路我们坚持“政策所指”与“自我所能”相结合,扎根本土,延申服务,为校外教育公益事业“上釉着彩”。“家门口青少年宫”规范运行。2024年东浦街道“家门口青少年宫”顺利实现从活动到培训的常态化运行 、一体化管理。其中兴趣特长培训全年开设103个班次,服务学员920人次,推出各类公益托管、公益课堂等10余场次,服务青少年及家长690余人,受到属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浙江潮新闻》等作了专题报道,团省委副书记包志炎专题调研时也予以充分肯定。积极创新公益品牌特色活动。2024年度活动中心开展“流动少年宫暨校外教育公益联盟行动”进学校、乡村活动15场,服务少先队员10354人次;开展科技创新、传统文化、劳动实践、乡村振兴等主题的假日营活动30场次,服务少先队员900余人次;联合市委人才办、市公安局、市妇联等部门,面向在绍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子女、快递小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推出8场公益夏令营、假期托管营活动,服务300余人次;组织开展“‘锋’华正茂,恰同学少年”网络主题教育活动,参与少先队员2000余人,奏响了践行雷锋精神的时代新篇章。扎实推进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成功举办第二届高校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并组织获奖节目到各高校开展巡演,丰富了大学生校园精神生活;联合越城区心理咨询师协会,组建生命教育专家团队开展绍兴市“红领巾公益课堂”——生命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在各区、县(市)共开展6场主题活动,服务学生1500余人;中、高考来临之际,中心联合知行妈妈家庭心理研究中心和越城区心理咨询师协会,开通“赢战中、高考周”咨询热线,开展考前团体心理辅导6场次,接待线上线下求助40多例等。(三)践行紧跟时代的建设观2024年,绍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场所建设步入快车道,在场馆建设和管理中,我们始终围绕校外活动场所“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评估目标进行对标,着眼前瞻布局,努力构建好功能与管理、安全与服务相融合的体系,让活动中心成为人才培养的“新质”场所,为绍兴校外教育发展提供新动能。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2024年活动中心通过招投标实现物业整体外包,5月开始正常运作,物业管理迈上高效、专业的轨道,中心整体环境卫生、安保服务、后勤管理等工作得到全面提升。稳步推进镜湖新宫建设。新宫建设在代建单位市交投集团的积极努力下,已完成施工图图审、标底审核、招标编制、土地竞买、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招标等工作,并于年底顺利开工建设。积极对标省级示范标准。对标新一轮《浙江省未成年人校外专门活动场所(青少年宫)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要求,中心针对校区文化环境、活动场所安全等进行全面升级,一是完成综合楼办公室、走廊、墙面等装修改造工程,二是完成城东校区内部平桥拓宽改造工程,三是完成少先队队室、党员活动室改造工程,四是增设教室监控、停车场LED宣传屏、红色教育立体景观等设施,以此不断提升设施水平,加固安全堤坝,更好服务广大师生和家长。深化创新教师团队建设。出台《绍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名优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绍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双岗教师认定办法(试行)》,落实名优、双岗教师评选认定机制,为打造高水平校外教育教师团队赋能助力;出台《绍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外聘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加强聘前聘后规范管理,有力促进外聘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积极与教育部门、市人社等协调沟通,落实在编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推动非编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工作,进一步打通教师职称晋升渠道。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教师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特别是新入职教师和教师专业化培养等方面仍有缺陷与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2.教师职称晋升存在一定瓶颈及制度约束,有待进一步拓宽晋升平台,将进一步与上级部门沟通优化;3.后勤服务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教师整体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也需要加强。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强化设施设备升级,精准契合青少年成长需求持续加大对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开展全面评估与更新工作。依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及兴趣变化趋势,引入前沿教育科技设备,如智能互动学习终端、虚拟现实体验设施等,构建沉浸式学习环境。同时,积极调研社会各界对校外教育的新诉求,从课程配套设施到活动场地优化,全方位进行设施设备的迭代升级,确保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社会对校外教育的新期待。(二)依托“家门口青少年宫”,优化教学点布局以“家门口青少年宫”项目为重要契机,秉持均衡布局、广泛覆盖的原则,深入调研区域内青少年分布密度、交通便利性以及教育资源现状。科学规划教学点选址,在人口密集的社区、乡镇增设教学点,同时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确保各教学点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设施配备上保持相对均衡。通过此举,进一步拓展服务网络,扩大服务辐射半径,开启青少年校外服务的崭新篇章,让更多青少年能够便捷地享受到优质校外教育资源。(三)多措并举,提升教师队伍综合能力建立常态化教师培养机制,定期组织各类教学比赛,涵盖教学设计、课堂展示、教学创新等多个维度,促使教师在竞争中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积极安排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走进先进校外教育机构,汲取优秀教学经验与管理理念。加强校际、区域间的交流活动,搭建教师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分享教学心得、探讨教学难题。通过这些方式,引导教师精准发现自身不足,激发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进而实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优化,为校外教育质量提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发挥优势,构建校外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活动中心在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全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校外教育服务体系。在硬件设施上,加强无障碍服务设置,如建设无障碍通道、配备无障碍教学设备等,确保残障青少年能够平等参与校外教育活动。同时,针对特殊人群,如高层次人才子女、留守儿童等,从活动策划、课程实施到日常管理,全方位提升服务范围及服务频率等综合能力,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项目和寒暑假托管服务内容,为青少年提供更加优质、贴心、公平的校外教育。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2022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2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4年举办单位对本单位进行绩效考评,结果为良好。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