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委编办强化登记管理助推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诸暨市委编办紧扣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将信用监管贯穿事业单位法人管理全过程,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信用+审核”,加强事前审核,严把登记关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对办理设立、变更登记事项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实行信用预审与材料预审制度,依托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以及诸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逐一审核新任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工作简历和任命文件等相关材料,确保登记基础信息真实、合法、可靠,有效杜绝失信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二是“信用+提醒”,加强事中规范,树立诚信意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法人信息变更公告等制度,信息及时在诸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运行不规范的事业单位,以提醒函或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法定代表人具体违规事项和整改要求,强化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的自我约束和管理意识,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知信用信守信。积极宣传引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正确认识应当依法履行的相关责任,树牢诚信意识,推动事业单位依法诚信高效履职。
三是“信用+奖惩”,加强事后监管,实施结果运用。推行市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事业单位,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在日常登记、实地核查中发现或社会举报,经核实存在不守信情形的事业单位,将其列入异常名录管理,遵循机构编制合规性审查制度,落实内部协同配合机制,暂停其部门所有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切实发挥信用建设的作用和意义,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